《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为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上海市卫健委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学校宣传部,在全校实验室开展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4月13日,资产处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海市疾控中心和上海市卫健委举办的《国家生物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出席《生物安全法》的宣传动员大会。
4月13-15日,资产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分别在各自学院召开“实验室生物安全教育学习会”,向相关师生传达学习了上海市卫健委文件关于生物安全的文件精神,并以宣传海报、制作展板、发放生物安全宣传电子资料等形式,宣传国家生物安全法和学校《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实验室安全手册(试行)》等相关制度,对近年来的生物安全事故、生物安全紧急事故处理等进行学习交流。
4月份,资产处还将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讲座,提高大家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提高全校师生的生物安全意识, 构筑生物安全防线,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