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二级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继9月14日校党委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落实党委层面主体责任的承诺书之后,9月23日,校党委专门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约会议,组织各部门、学院、附属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二级层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这标志着学校党委主体责任的层层递进和全面覆盖,标志着这项工作从建章立制阶段向具体落实推进。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明磊主持。全体部门和二级学院的党政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专职纪监干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出席会议。
在正式签约前,李明磊代表学校党委作了动员。他从签约意义和签约内容两个方面,结合学校实际,对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二级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2个文件中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作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他强调:学校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对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作为干部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的关键指标来严格落实。
会上,党委书记郑沈芳代表党委、校长黄钢代表行政与分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代表依次签约。
郑沈芳书记在最后讲话中强调了3方面的要求。一要“讲学习”。要把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制度和文件学深吃透,更好地融会贯通于日常工作,实现“一级抓一级、责任和压力一层层传导”的工作效应。二要“抓重点”。要注重抓关键,比如招生、采购、基建、财务、人事、学术行为等领域,通过梳理问题、完善流程、形成清单等方法,加强对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重要环节和领域的把控。注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经常自查,督促相关人员常反思。三要“敲木鱼”。对身边的同志要相互提醒、相互帮助,发现了问题要“拉拉袖子”,不要让一个人掉队,减少新的信访举报数量,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校风教风学风。(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